霍存福,法学博士,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,博士生导师,教育部“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”第三批人选、第七批辽宁省优秀专家、第六届沈阳市优秀专家、第二届“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”。现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,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,《法律文化论丛》主编,《沈阳师范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编审委员会成员。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,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,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,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。
198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思想史专业,获硕士学位,1985年留校参加工作,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,1996年晋升教授,1999年任博士生导师,2008年被聘为吉林大学二级教授。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,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,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2项(子课题负责人);主持教育部项目4项。出版《权力场》等专著4部、译著1部。获教育部“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”三等奖;获吉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。在《法学研究》等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90余篇,多篇文章被《新华文摘》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《人大复印资料》摘要或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