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推荐“我身边的优秀校友” 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0-09浏览次数:10

沈阳师范大学关于推荐“我身边的优秀校友” 的通知

校友是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,是彰显母校形象的“品牌资源”,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,也是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最好证明。为庆祝建校69周年、迎接70周年校庆,加强校友会建设,展示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、先进事迹和绚丽风采,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联系,增强校友凝聚力,激励更多学子志存高远、奋发进取,现面向校内师生及广大校友,征集优秀校友信息,欢迎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积极推荐“我身边的优秀校友”或自荐优秀校友。

一、推荐(自荐)条件

在学校各个时期(东北教育学院、沈阳师范学院、辽宁第一师范学院、辽宁教育学院,及原辽宁省艺术幼儿师范学校、原辽宁省粮食学校、原辽宁省艺术学校、原沈阳市纺织轻工业学校)学习、进修、工作过,并在所在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优秀校友。主要包括:

1.在教育领域、企事业单位、党政机关等行业领域成为知名专家、行业骨干、模范人物及主要负责人;

2.海内外自主创业先进典型;

3.扎根基层,在本岗位取得突出贡献者;

4.热心公益事业,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;

5.关心母校,为学校发展捐资助学或设立大额奖学金者;

6.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。

二、推荐内容

1.事迹材料,包括求学经历、工作简介等,字数不限;

2.校友本人生活照或工作照一张(电子版);

3.校友本人参加省内外、国内外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的文字材料(聘书、奖状、代表证、证书、通知等)复印件或实物(奖品、纪念品)、照片、影音资料等;

4.校友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或母校求学回忆录等文字、照片、影音资料等。

三、提交方式

优秀校友推荐登记表(见附件)及校友本人照片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:synuxyh@126.com

  

联系人: 毛丙波、佟玲

联系电话:024-86592995
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沈阳师范大学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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